1、本门诊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提供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任何工种均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规范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发放《报告书》和《健康证明》; 2、交费后发票必须妥善保存,作为领证的主要凭据; 3、各项检查均必须是本受检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所交费用恕不退回; 4、首次体检发现谷丙转氨酶超标或肠道致病菌阳性者,均须复查2次(间隔约1周),结果正常才可办理《健康证明》的更改; 5、体检的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三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6月1日-9月30日下午3:00-5:30)。 6、对外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三,体检合格者于7个工作日后凭缴费发票到登记领证室领取健康证。 7、遇节日、内部考核等特殊情况,体检及办证时间安排以通告为准; 体检咨询电话:0594-6726891、0594-672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