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质检测的种类
(1)市政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
(2)二次供水(包括蓄水池水、水塔水、水箱水等)
(3)地面水、地下水(包括深、浅井水、泉水等)
二、检测指标:
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等,主要指标有:理化、毒理和微生物指标等(目前开展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进行检测)。
三、监测项目:
(1)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出厂水按水质常规指标加氨氮项目检验。
(2)其他委托水质检验项目可与本中心监测科人员协议商定。
四、检测程序:
1、受理时间:一般是周二,每2周开展一次,每次50份。
联系电话:0594-6726869、6726969。
2、按照“先预约先安排先检测”的原则,预约登记时,委托方需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告知预约登记号和提前1-3日通知送样时间,受人力和经费限制,每次检测企业水样限2份,个人水样限1份。
企业或客户到卫生监测科填写委托协议书---领取水样容器---送样(或本中心派人抽样) ---检测---出具报告。
五、水质检测注意事项:
(1)客户必须携带水样至少2.5L,置于干净水桶(瓶),不能置于油桶,直接送到本中心一楼大厅受理处。
(2)监测科对全市自来水厂集中式供水等按水质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水质抽样由监测科人员负责。
(3)对于鉴定检验的水样,由监测科负责派员采样。
(4)需要检测微生物等项目,应提前到我中心领取无菌袋等。
六、收费标准:免收费。
七、报告时限:在15个工作日发出检验报告书(凭委托书到卫生监测科拿报告或通过邮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