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关于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推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莆疫防指〔2020〕46 号),原三类社区(村)北高镇竹庄村和埭头镇埭头村,已符合二类社区(村)分类标准,即日起北高镇竹庄村和埭头镇埭头村按二类社区(村)管理。原二类社区(村)龙华镇金沙村和白塘镇安仁村,已符合一类社区分类标准,即日起龙华镇金沙村和白塘镇安仁村按一类社区(村)管理。
一类社区(村):
人员“点对点”前往各县区务工的可以正常出入并上岗,由用人单位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即每日2次对务工人员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原则上避免随意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
二类社区(村):
人员“点对点”前往各县区务工应到用人单位或居(租)住地(无用人单位的,下同)社区(村)主动申报,并承诺健康状况,纳入用人单位或居(租)住地社区(村)监督性医学观察。
三类社区(村):
人员“点对点”前往各县区务工的应到用人单位或居(租)住地所在社区(村)主动申报并落实14 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严格限制与他人接触。
四类社区(村):
应从严限制人员流动,确需到其他县区务工的人员,由流出地乡镇(街道)开具其健康证明并及时向流入地乡镇(街道)通报。用人单位或居(租)住地社区(村)要及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落实14 天居家观察要求,期间严格限制与他人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