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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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我中心将于近期对在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2025年度周期性质量检定或校准。该项目总预算10.5万元,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检/监测公司前来报价。

一、市场询价项目名称:2025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二次)(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询价单位: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莆田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三、询价时间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30日

四、市场询价有关材料提交地点与时间:

1.提交时间:2025年4月30日17:30以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洪南街268号。(可邮寄)

3.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0594-6726879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及能力要求:

1.提供服务供应商应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明文件。

2.服务供应商应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或CNAS实验室资质认定/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自身检定/校准能力应覆盖本中心检定(校准)需求任务的80%以上,不足部分可以分包,但须经本中心同意并满足要求。

3.检定/校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强检仪器须出具检定证书。

4.参数要求栏为使用科室检定/校准要求,需按照使用科室要求进行检定/校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按需求合理管理检定周期,不出现超检定周期情况。

六、检测方式和时效

本批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根据科室需求分批开展,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本中心要求进入现场检测,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设备需和本中心协商后带回检测,有遗漏或新增项目,应确保随时入场检测,按时交付证书。

七、付款方式:在协议服务期内,按实际检定/校准数量及单价,据实分批结算。报价应包含税费、人员差旅费等所有费用。本单位不承担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进行仪器检测/校准过程所产生的交通、住宿、出差补贴等其他的费用。

八、参加本次报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具相应资质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已通过计量认证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附有效证明文件),所有设备均需按照国标校准检定并提供法律效应的检定校准报告;

  5.提交纸质材料(要求所有品目全部报价并附excel电子版(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和排序),含单价、总价),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莆田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5年4月25日


检定二次询价表.xlsx